往来账是否需要汇算清缴?
我公司有不少往来账,比如和供应商的应付账款、和客户的应收账款等。我不太清楚这些往来账在税务方面需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不知道这方面有什么规定,也怕处理不当会有税务风险,所以想了解一下往来账到底需不需要汇算清缴。
展开


往来账一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发生供销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资金数额,像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都属于往来账。而汇算清缴主要是针对企业所得税而言的,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单纯的往来账本身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往来账只是记录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它并不直接影响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往来账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税务调整事项。比如,如果企业的应收账款发生了坏账损失,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过符合条件的坏账损失,经税务机关核准后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这就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相应的申报和调整。再如,企业的应付账款,如果长期挂账且确实无法支付,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包括其他收入。这种情况下,应付账款应作为企业的其他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汇算清缴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所以,虽然往来账本身无需汇算清缴,但由于其可能存在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企业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对往来账进行仔细审查和分析,确保相关税务处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