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欠债还需要还吗


人死后,债务并不一定就不用还了,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债务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那么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继承了多少遗产,就在这个范围内偿还债务。比如,继承人继承了价值10万元的遗产,而被继承人欠债8万元,那么继承人就要用这部分遗产来还这8万元债务;要是欠债12万元,继承人也只需要在10万元遗产范围内偿还,超出的2万元,继承人没有法律义务偿还,不过如果自愿偿还也是可以的。这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中有明确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其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债务人的遗产来偿还债务。 然后,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 另外,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最后,如果没有遗产可供执行,没有继承遗产的人,并且债务也没有共同债务人、保证人等,那么这笔债务就会消灭,不需要再还了。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遗产继承:是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 。 保证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