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方威胁不搬迁要强拆,拆迁户应该相信吗?
我家遇到了征收,征收方说如果不搬迁就要强拆。我心里很没底,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不是真的,也不清楚他们有没有权力强拆。所以想问问,征收方的这种威胁可信吗,他们到底能不能强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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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过程中,当征收方威胁不搬迁就要强拆时,拆迁户不能盲目相信,但也不能完全忽视。我们需要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征收方是否真的有强拆的权力。 首先,合法的强拆分为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行政强拆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后,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行政强拆已被取消。而司法强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强制拆迁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司法强拆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征收方要先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如果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既不复议也不诉讼,又不搬迁,征收方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然而,如果征收方没有经过上述合法程序,就威胁要强拆,那么这种威胁很可能是不合法的。这种所谓的“强拆”可能属于违法强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强制拆除行为是违法的。 拆迁户面对征收方的威胁,不要惊慌。一方面,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了解征收项目的合法性,包括征收决定、补偿方案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如果征收方真的实施了违法强拆,拆迁户可以收集相关证据,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征收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总之,拆迁户要保持理性,依据法律来判断征收方的行为是否合法,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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