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怀孕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我现在怀孕了,但是公司好像有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想知道在法律上,怀孕期公司是不是能随意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啊?如果不能,依据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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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护处于特殊生理时期的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第四十条是指无过失性辞退,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情形。第四十一条是指经济性裁员。也就是说,当女职工处于孕期时,用人单位不能以这些理由来解除与她的劳动合同。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女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怀孕期并不是女职工的“免死金牌”,但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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