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职工怀孕是否可以提前结束劳动合同?

我是一名怀孕的女职工,现在对劳动合同相关的事儿有些疑惑。我想知道在我怀孕这个特殊时期,能不能提前结束和单位的劳动合同,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或者影响到我的权益,具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或者不可以,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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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女职工怀孕的情况下,能否提前结束劳动合同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用人单位角度: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以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能进行经济性裁员等方式来解除与孕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要对孕妇进行赔偿,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从女职工角度: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是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女职工可能因为自身身体原因、家庭原因等,想要提前结束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如果女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过错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女职工在孕期严重违反单位的考勤制度,经常无故旷工等,单位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女职工怀孕时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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