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破产后罚款还需要缴纳吗?

我公司经营不善破产了,之前被相关部门处罚了一笔罚款。现在公司都没了,也没什么资产了,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之前的罚款还需要缴纳吗?如果要缴,该怎么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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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罚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企业破产后罚款是否需要缴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破产,破产指的是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经法院审理并宣告其破产,将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给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而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的一种经济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从这条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罚款并不在优先清偿的范围内。也就是说,罚款属于普通债权。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首先要保障的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这是为了确保破产程序能够顺利进行。之后要优先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保等费用,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再然后是欠缴的税款。最后才轮到普通债权,其中就包括罚款。 如果破产企业的财产在清偿完前面几个顺位的债务后,还有剩余财产,那么就需要用这部分剩余财产来缴纳罚款。但如果破产企业的财产在清偿完前面顺位的债务后,已经没有剩余财产了,那么罚款就无法得到清偿。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后罚款不一定需要缴纳,这取决于破产企业的财产在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后是否还有剩余。如果有剩余,则需要缴纳;如果没有剩余,则无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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