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能到期偿还债务是否应进行破产清算?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资金链出了问题,欠了供应商的货款到期还不上。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像我这种企业不能到期偿还债务的情况,是不是就必须要进行破产清算啊?我也不想公司就这么没了,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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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能到期偿还债务时是否应进行破产清算,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来判断。 首先,明确一下破产清算的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由法院主持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处理和分配,以了结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最终使企业法人资格消灭的程序。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这意味着,当企业不能到期偿还债务时,并不必然直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如果企业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但仍有能力在一定时间内恢复偿债能力,或者企业的资产虽然可能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存在通过重整等方式继续经营下去的可能,那么可以选择重整程序。重整程序是为了挽救企业,通过调整企业的经营策略、债务结构等,使企业重新恢复生机和偿债能力。 此外,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申请企业破产清算,债务人自己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在企业符合特定条件时,有义务申请破产清算。 所以,企业不能到期偿还债务不一定就必须进行破产清算,还存在其他法律途径可供选择,具体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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