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应当享受相关待遇?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半年,没签劳动合同,但一直正常上班干活。公司说没合同就不能享受一些员工待遇,像带薪年假、节日福利啥的。我不太明白,虽然没合同,但我确实为公司付出劳动了,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到底能不能享受相关待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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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存在着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状态。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为单位干活,单位给劳动者发工资,双方形成了实际上的雇佣关系。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事实劳动关系下的劳动者是应当享受相关待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虽然强调了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但同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意味着,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存在上述情形,就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在待遇方面,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享有和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样的权利。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外,劳动者还应享受工资待遇、休息休假待遇、社会保险待遇等。工资待遇方面,用人单位要按照约定或法定标准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休息休假待遇上,劳动者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权利。社会保险待遇则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所以,当劳动者处于事实劳动关系时,其合法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应当享受相关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在事实劳动关系下的权益,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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