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签的自愿放弃社保是否合法?
我是一名员工,公司让我签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说会给我一些补贴。我有点担心这样做合不合法,以后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我签了这个协议到底有没有效,对我自己会有哪些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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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员工签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是不合法的,这种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社保的概念。社保,也就是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强制性,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和员工都有义务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这些法律条文都强调了参加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任何协议来免除。 对于员工来说,自愿放弃社保看似当下可能拿到一些现金补贴,但实际上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风险。比如在生病时,无法享受医疗保险报销,高额的医疗费用只能自己承担;到了退休年龄,也可能因为没有足够的社保缴纳记录,无法正常领取养老金,影响自己的晚年生活。而且,一旦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没有工伤保险的保障,员工的权益将很难得到维护。所以,员工签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是不合法的,员工应该积极维护自己参加社保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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