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是否要提前30天通知?
我是个小老板,最近有个员工工作表现实在太差,我想辞退他。但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提前30天通知才行,不提前通知会不会有啥法律风险,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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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辞退员工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也就是说,在这几种情况下,单位要么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要么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来替代这30天的通知期。 然而,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过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天通知,也不用支付代通知金。 所以,辞退员工是否要提前30天通知,关键要看具体的辞退原因和情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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