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票是否需要做进项税分录?
我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收到了一些增值税普通发票,不清楚在账务处理时,这些普票是否需要做进项税分录。我不太了解相关的税务规定,想知道到底要不要做以及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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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普票是否需要做进项税分录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进项税。进项税就是企业在购买货物、接受劳务或者服务等经营活动中,支付给销售方的增值税税额。简单来说,就是你买东西时付出去的税钱。而分录则是会计人员记录企业经济业务的一种方式,用特定的格式把每笔交易的情况记录下来。 根据中国的增值税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等特定情形。也就是说,通常只有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特定凭证时,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操作。 因为普票不能抵扣进项税,所以在会计处理上,一般不需要做进项税分录。企业取得普票后,应当将发票上注明的全部价款计入相关的成本或费用科目。例如,企业购买办公用品取得普票,发票金额为100元,那么会计分录就是借:管理费用 - 办公用品 100元,贷:库存现金 100元,不会涉及到进项税的分录。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做进项税分录并进行抵扣的。所以,对于普票是否要做进项税分录,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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