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购房者签署认购书是否需要谨慎?

我打算买套房子,销售让我先签认购书。我不太了解认购书的情况,就怕签了之后出问题,不知道签署认购书到底有没有风险,需不需要谨慎对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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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购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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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签署认购书确实需要谨慎。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认购书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它的作用在于对房屋交易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确认。从法律角度来看,认购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认购书一般以书面形式呈现,因此是具有合同效力的。 认购书通常会约定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还可能会涉及定金条款。定金是为了保障合同的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如果购房者在签署认购书并交付定金后,因为自身原因不想购买房屋了,根据定金罚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那么购房者可能会面临定金无法退还的风险。 此外,认购书的条款可能会对购房者不利。一些开发商可能会在认购书中设置一些不合理的条款,比如限制购房者的权利、加重购房者的义务等。购房者在签署认购书之前,如果没有仔细审查条款内容,可能会陷入不利的境地。 所以,购房者在签署认购书之前,一定要谨慎考虑,仔细阅读认购书的条款内容,对不明确或者不合理的条款要及时与开发商协商修改。同时,要充分了解房屋的相关情况,包括房屋的产权状况、质量问题、周边环境等,避免盲目签署认购书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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