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被推倒骨折有保险,对方家长还用赔全部医疗费吗?
我家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推倒骨折了,幸好有保险。但我不太清楚,有了保险之后,对方家长是不是就不用赔全部医疗费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孩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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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要判断对方家长是否需要赔偿全部医疗费,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保险赔偿和侵权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赔偿是基于孩子所购买的保险合同约定,在符合条件时由保险公司给予的补偿。而侵权赔偿是因为对方同学的侵权行为(推倒孩子导致骨折),按照法律规定,侵权方需要对受害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的医疗费赔偿并不因孩子有保险就免除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在孩子有保险的情况下,保险赔偿可能会减轻一部分医疗费用的负担。如果保险已经赔付了全部或部分医疗费,那么对于保险未赔付的部分,对方家长依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孩子的医疗费总共是10000元,保险赔付了6000元,那么剩下的4000元对方家长是要赔偿的。 另外,如果保险赔付金额不足以弥补孩子因受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比如后续的康复费用、因受伤导致的学习耽误而产生的辅导费用等合理费用,对方家长也需要进行赔偿。所以,一般来说,对方家长不一定需要赔偿全部医疗费,但要对保险未覆盖的合理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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