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别人撞了是否要给误工费?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对方受伤去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现在对方跟我要误工费,我不太清楚这钱我到底该不该给。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把别人撞了是不是一定要给误工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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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把别人撞了是否需要支付误工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通俗来讲,就是因为受伤没办法工作,导致少赚的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所以,如果被撞者因为此次事故导致实际收入减少,那么撞人者是需要支付误工费的。不过,被撞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存在误工损失,比如医院开具的病假条以证明误工时间,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工资流水等以证明收入减少的情况。 如果被撞者没有实际的误工损失,或者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来证明误工损失,那么撞人者就不需要支付误工费。例如,被撞者是退休人员且没有再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工作,或者虽然受伤但并没有影响其正常工作和收入,这种情况下通常就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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