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是否要交医药费?


在开车撞人之后,是否要交医药费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开车撞人,机动车一方负有责任,那么对于伤者的医药费等合理损失,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一般情况下,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保险公司会进行赔付。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若机动车购买了商业三者险,则由商业三者险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若没有购买商业三者险或者商业三者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就需要机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 其次,关于垫付医药费的问题。在实际情况中,很多时候伤者可能无法及时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这种情况下,从人道主义和尽快救助伤者的角度,机动车驾驶人可以考虑垫付部分医药费。不过,垫付时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凭证,比如医院的收费票据、转账记录等,以便后续在处理赔偿事宜时能够作为证据。 另外,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对事故责任划分存在异议,或者担心垫付医药费后会出现纠纷,也可以与伤者及其家属协商,要求保险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会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定损,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同时,伤者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及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开车撞人后是否交医药费要依据事故责任和保险情况来确定。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遵循法律规定,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