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五年牢怎样才能减刑?


在我国,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这体现了法律对犯罪分子积极改造的一种鼓励。 对于坐五年牢如何才能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有明确规定。首先是可以减刑的情形,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这里的“确有悔改表现”主要包括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等方面。“立功表现”则包括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等。 其次是应当减刑的情形,如果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的程序方面,根据《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也就是说,坐五年牢想要减刑,服刑人员需要先在监狱里积极改造,争取符合减刑条件,然后由监狱等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出申请,最后由法院裁定是否减刑。 此外,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也就是最少要服刑两年半。所以,在服刑期间,犯罪分子应该积极表现,遵守监规,争取立功,以获得减刑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