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查封、扣押后是否应当立即退还财物?

我有一批财物之前被相关部门查封、扣押了,现在查封、扣押的情况解除了,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他们是不是应该马上把财物退还给我呢?我很担心他们会拖延退还时间,所以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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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封扣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规定里,当查封、扣押的情况解除时,确实应当立即退还财物。这里的查封和扣押,是行政机关常用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查封一般是指行政机关对相关财物贴上封条,原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扣押则是把财物转移到特定地点保存,限制当事人对财物的占有、使用和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也就是说,一旦查封、扣押的法定情形消失,行政机关就有义务马上把财物归还给当事人。如果财物已经被拍卖或者变卖了,要退还相应的款项。要是变卖价格不合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行政机关还得给予一定补偿。这一规定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避免当事人因为行政机关的查封、扣押措施而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所以,如果您遇到的查封、扣押已经解除,而相关部门没有立即退还财物,您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他们履行退还财物的义务。若他们拒绝退还,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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