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交通事故是否需要报警处理?
我开车的时候和另一辆车发生了小型碰撞,双方车损都不大。我不太确定这种情况需不需要报警处理,报警和不报警分别会有什么后果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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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交通事故是否需要报警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小型交通事故的概念。小型交通事故通常指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事故,比如车辆之间的刮擦、碰撞等,车辆还能够继续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也就是说,如果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并且愿意自行协商赔偿问题,那么可以不报警,自行协商解决。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记录下对方的姓名、联系方式、车牌号、驾驶证号等信息,然后拍摄事故现场的照片,包括车辆的位置、碰撞部位、车牌号码等,之后撤离现场,到合适的地点协商赔偿金额。 然而,在某些情形下,就需要报警处理了。依据该规定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如果小型交通事故出现上述这些情况,就必须报警,由交警来进行处理,以确保事故得到合法、公正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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