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按家庭收入缴纳个税?
我觉得现在缴纳个税都是按个人收入,但是每个人家庭情况不一样,有的家庭一人工作养好几口人,有的家庭多人工作收入都不错。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有没有可能或者应不应该按家庭收入来缴纳个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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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目前的税收体系中,个人所得税主要是按照个人收入来进行征收的,并非按家庭收入。个人所得税,简单来说,就是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该法规定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不同类型的收入应如何计算缴纳个税。比如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是把收入划分成不同的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税率,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也就越高。 而按家庭收入缴纳个税,是一种以家庭为单位,将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汇总后,再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如家庭成员数量、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负担来确定应纳税额的征收方式。这种方式理论上能更公平地反映家庭的实际纳税能力,考虑到家庭整体的经济负担。但目前我国并没有实行这种征收方式。不过,我国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已经开始逐步考虑家庭因素,例如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这些扣除项目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个人的家庭支出情况,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未来是否会全面推行按家庭收入缴纳个税,还需要综合考虑税收征管能力、社会公平性、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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