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扣除夫妻双方谁扣除更划算?


在个人所得税扣除方面,夫妻双方谁来扣除更划算,需要根据具体的扣除项目和家庭收入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常见的可以由夫妻双方选择扣除的项目,比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等。子女教育方面,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收入较高,适用的税率也较高,那么由这一方按100%扣除可能更划算,因为高税率意味着每扣除1元能少交更多的税。例如,一方月收入较高适用20%的税率,另一方适用3%的税率,由高收入方扣除1000元,能少交200元税,而低收入方扣除只能少交30元税。 住房贷款利息,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同样的道理,如果一方收入高、税率高,由其扣除更能减少纳税额。 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这里就要看谁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费用,以及谁扣除更能利用好扣除额度来减少纳税。 总之,判断夫妻双方谁扣除更划算,要综合考虑各项扣除项目和双方的收入、税率情况。建议在进行扣除前,仔细核算一下不同扣除方式下的纳税金额,选择能让家庭整体纳税最少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