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款是否计入利润?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对利润核算这块不太清楚。想知道在计算利润的时候,应交税款需不需要算进去呢?我担心算错了会影响财务报表和后续的决策,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正确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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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和财务规则里,应交税款一般不计入利润。我们先来解释一下利润和应交税款这两个概念。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也就是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等之后剩下的金额。而应交税款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该向国家缴纳的各种税费。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利润的计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的利润是通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各项成本和费用来确定的。这里的税金及附加,指的是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但它和企业要缴纳的所得税等应交税款是不同的概念。所得税是在企业计算出利润总额之后,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的。也就是说,所得税是对企业利润进行分配的一种方式,而不是计算利润的成本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用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这里明确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用于计算所得税的基础)时,是对收入和扣除项目进行规定,而不是将应交税款直接作为计算利润的一部分。所以,应交税款并不计入企业的利润核算中。它是在企业实现利润之后,根据利润情况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缴纳的一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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