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是否应当留存?
我是一名纳税人,之前不太清楚留存资料的事。最近听说有些资料需要留存备查,可我不太确定是不是一定要留存。万一之后有税务检查之类的,没留存会不会有问题啊?我就想知道这些资料是不是必须留存。
展开


在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中,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是应当留存的。这一要求是基于税收征管的准确性、合规性以及后续检查等多方面的考虑。 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与纳税有关的资料。这些资料是税务机关核实纳税人纳税申报真实性和准确性的重要依据。例如,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在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像子女的学籍证明、大病医疗的费用清单等。 留存这些资料,一方面可以保证纳税人在申报时如实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避免因资料缺失而无法享受应有的扣除;另一方面,当税务机关进行检查时,纳税人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自己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留存备查相关资料,税务机关有权要求纳税人提供,若纳税人无法提供,可能会影响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甚至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所以,纳税人一定要重视相关资料的留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