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老婆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和老公前段时间离婚了,现在突然有他以前的债主找我,说老公之前欠了钱,让我一起还。我很疑惑,都已经离婚了,怎么还来找我。我就想弄清楚,夫妻离婚前的债务,在离婚后老婆到底还有没有责任来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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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老婆是否有责任承担,关键在于债务的性质。 首先来说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共同签字了贷款合同,这就是共同债务;再比如丈夫以个人名义买了日常家用物品欠的钱,也属于共同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要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同样属于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就算离婚了,老婆也有责任承担。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接着讲讲个人债务。如果是男方的个人债务,老婆就不需要承担。像男方在婚前自己借的钱,而且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男方背着老婆借钱去做一些和家庭毫无关系的事情,比如自己去投资一个和家庭无关的项目,老婆也没同意和参与,这就属于个人债务。 另外,即使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这个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对债权人是无效的。债权人依然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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