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四川医疗纠纷赔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我在四川遇到了医疗纠纷,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四川在这方面都有什么具体规定,想知道赔偿的标准、范围、计算方式这些都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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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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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川,处理医疗纠纷赔偿问题时,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赔偿项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通常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医疗费是指因医疗纠纷导致患者进行治疗所花费的费用,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则是患者因就医治疗而耽误工作所减少的收入,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若造成患者残疾,除上述赔偿项目外,还需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要是不幸导致患者死亡,医疗机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四川,对于医疗纠纷赔偿问题,还可能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该条例规定了医疗事故的分级标准以及不同等级医疗事故的赔偿计算方法等内容。同时,在实际处理医疗纠纷赔偿时,还需要考虑医疗机构的过错程度。如果医疗机构完全责任,一般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轻微责任,则会相应地按照一定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比例划分通常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或法院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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