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代扣为职工垫付的房租是否属于职工薪酬?

我公司之前为职工垫付了房租,现在从他们工资里扣回来。我不太确定这代扣的垫付房租能不能算在职工薪酬里面,这在财务处理和税务申报上感觉还挺关键的,所以想弄清楚这到底算不算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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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薪酬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代扣为职工垫付的房租是否属于职工薪酬,我们首先要明白职工薪酬的定义。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它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从这些规定来看,为职工垫付的房租本身并不在职工薪酬的列举范围内。 企业为职工垫付房租时,相当于企业和职工之间形成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企业支付房租是替职工先付,之后从职工工资中扣除,这只是收回之前的垫付款项,并非是因为职工提供服务而额外给予的报酬或补偿。所以,代扣为职工垫付的房租不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在会计处理上,垫付房租时应借记“其他应收款——职工房租”,贷记“银行存款”等;从工资中代扣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收款——职工房租” 。这样的处理清晰地反映了业务的本质,也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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