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是否包含进项税额?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对应付职工薪酬这块不太清楚。想知道在计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时候,需不需要把进项税额算进去呢?比如公司给员工发放福利时涉及到的进项税额,这部分要算在应付职工薪酬里吗?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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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应付职工薪酬”和“进项税额”的概念。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而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从会计核算和税法规定的角度来看,应付职工薪酬通常是不包含进项税额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按照实际发生的应付给职工的金额来计量。这里的金额主要是与职工的劳动报酬、福利等相关的支出。而进项税额是在企业购进货物或服务时涉及的增值税抵扣相关概念。 举例来说,如果企业购买商品作为职工福利发放,在会计处理上,购进商品时的进项税额按照规定是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商品的成本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而不是将进项税额也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这是因为应付职工薪酬反映的是企业对职工的负债,是基于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回报,和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属于不同的经济业务范畴。 综上所述,应付职工薪酬一般是不包含进项税额的,两者在会计核算和税法规定上有明确的区分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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