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有哪些规定?


《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而制定的法规。以下为你通俗解释一些该条例中的关键内容。 首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这就好比双方在做一笔交易,要把交易的各项细节都白纸黑字写清楚,这样才能避免以后出现纠纷。依据《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协议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就是拆迁方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给被拆迁人一笔钱作为补偿。市场评估价是由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而房屋产权调换则是拆迁方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补偿方式。条例规定,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关于拆迁评估,条例也有严格规定。拆迁评估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一般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抽签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符合市场实际情况。被拆迁人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如果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此外,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这些费用的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总之,《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从多个方面保障了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城市房屋拆迁行为。无论是拆迁人还是被拆迁人,都应当遵守该条例的规定,依法进行拆迁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