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了认罪认罚开庭未到属于什么情况?

我之前已经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可开庭的时候因为突发状况没能到场。我现在特别担心,也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会有什么后果,想了解下签了认罪认罚开庭未到属于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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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开庭却未到,这种情况需要分不同主体来分析。 如果是被告人未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被告人必须出庭。被告人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开庭未到,这属于违反诉讼程序的行为。法院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若被告人故意逃避庭审,可能会被视为其对之前认罪认罚的反悔。原本基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所获得的量刑优惠,很可能会被取消,法院会根据实际查明的犯罪事实和证据重新进行量刑,量刑结果可能会比认罪认罚时的量刑建议更重。 要是辩护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未到庭,这同样违反了诉讼秩序。不过对于这种情况,法院通常会视具体原因来处理。如果有正当理由,比如突发疾病、遭遇不可抗力等,法院可能会延期审理;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进行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罚款、拘留等处罚。所以无论是被告人还是其他诉讼参与人,都应当按照法院的通知准时参加庭审,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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