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可撤销合同的几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甲误将赝品古董当作真品古董与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就可以基于重大误解请求撤销该合同。
第二种情形是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商家故意隐瞒商品的重大缺陷,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购买合同,消费者就属于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第三种情形是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举例来说,甲和乙签订合同,丙对甲实施欺诈行为,而乙知道丙的欺诈行为,那么甲就可以请求撤销与乙 签订的合同。
第四种情形是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甲威胁乙,如果不签订合同就伤害乙的家人,乙在这种胁迫下签订的合同,乙有权请求撤销。
第五种情形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在他人生命垂危急需用钱治病时,以极低的价格收购其珍贵物品,这种合同就可能因显失公平被撤销。
总之,当合同出现以上这些情形时,相关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来撤销合同。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8个最新问题
工伤评残后还能不能回单位上班?
驾驶证醉驾后没有档案了该怎么办?
塔城酒驾撞人如何处理?
一级医疗事故鉴定金由谁出?
婚后房产加女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结婚十一年后离婚财产怎么分?
经营利润是营业收入吗?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是否就是保护 公民的个人尊严?
护照分工作护照和旅游护照吗?
工程转包纠纷该如何处理?
私企员工收回扣达到多少金额会被立案?
恋爱被骗的钱可以报案吗?该咋样写材料给对方?
专项扣除有无配偶公司可以查看吗?
年纪大的社保卡如何验证身份?
离婚时儿子怎么判给男方?
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判5年最多能减多少刑?
采购招标方式该如何确立?
已为您展示了 18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