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到底归谁管,征收程序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首先来看看社会抚养费归谁管。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也就是说,一般是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但也可能委托乡镇政府或街道办来处理。通俗来讲,就是当地管计划生育工作的政府部门负责这件事。 接着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第一步是立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时,应当予以立案,并填写立案报告表。这就好比警察发现有犯罪嫌疑要先立案调查一样。 第二步是调查取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可能会找当事人谈话了解情况,查看相关的户籍、生育证明等材料。比如,看看孩子的出生时间、父母的婚姻状况等。 第三步是告知权利。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能清楚知道为什么要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且有机会为自己辩解。 第四步是作出征收决定。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经过调查,当事人违法生育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并制作征收决定书。这个决定书会明确征收的金额、缴纳方式和时间等重要信息。 第五步是送达决定书。征收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征收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就像送快递一样,要确保当事人能收到这个决定。 第六步是执行决定书。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若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和征收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