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多次信访没有答复有什么解决方法?


当遇到交通事故多次信访却没有得到答复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首先,我们要理解信访的含义。信访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在交通事故信访中,可能涉及对事故处理结果的不满、赔偿问题等方面。依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如果信访部门没有按照这个时间规定给予答复,信访人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反映。这是因为上级机关有权力对下级机关的信访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另外,我们还可以考虑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问题。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如果交通事故的处理涉及到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事故责任认定等,而信访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是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了行政复议,诉讼也是一个重要的途径。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涉及到民事赔偿等问题,我们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通过民事诉讼,我们可以要求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当交通事故信访没有得到有效答复时,我们可以通过向上级机关反映、行政复议和民事诉讼等多种途径来解决问题,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