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扣除是由公司申报还是自己申报呢?
我在填写专项扣除时犯难了,不知道是让公司帮忙申报,还是自己去申报。我不太清楚这两种申报方式有什么区别,也不知道哪种对我更有利。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
展开


专项扣除既可以由公司申报,也可以由自己申报,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这两种方式。 公司申报,也就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这里的扣缴义务人,通常就是您所在的公司。这种方式是指公司在发放工资时,会依据您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直接为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比如,您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月可以扣除1000元,公司在计算您当月工资应纳税所得额时,就会把这1000元扣除后再计算个税。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纳税人通过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这种申报方式的好处是,您能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就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的优惠,减轻当月的税负。 自己申报,即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这意味着您需要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还是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为例,您在这一年中每月工资计算个税时没有扣除这1000元,等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把全年的12000元扣除,多缴纳的税款可以申请退还。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享受扣除。这种申报方式适合有多处收入来源、没有扣缴义务人或者不愿意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公司的纳税人。 总之,选择公司申报还是自己申报,您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希望每月及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选择公司申报较为合适;如果注重个人隐私或者有特殊情况,选择自己申报会更适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