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职工有哪些特殊待遇?

我是一名女职工,想了解下自己在职场上能享受到哪些特殊待遇。比如在生理期、孕期、产期、哺乳期这些特殊时期,公司应该给我什么样的待遇和保障呢?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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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职工待遇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女职工的特殊待遇是法律为了保护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专门设立的,体现了对女职工生理特点的关怀。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经期特殊待遇**: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例如,建筑行业中处于经期的女职工,就不应被安排从事高空作业。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附录,女职工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明确界定。这一规定是考虑到经期女职工身体较为虚弱,进行上述劳动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孕期特殊待遇**: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而且,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比如,某公司有怀孕7个月的女职工,就不能再安排她加班或者上夜班。《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对此有明确规定,这是为了保障胎儿的健康发育和孕妇的身体状况。 **产期特殊待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同时,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这些规定出自《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和第八条,目的是让女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安心休养,保障其生活来源。 **哺乳期特殊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例如,有双胞胎的女职工,每天就有2小时的哺乳时间。并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此有相关规定,这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和婴儿的健康。 总之,女职工的这些特殊待遇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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