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施工合同有效的特定要件是什么?

我最近接了个工程,跟对方签了施工合同。但我心里一直犯嘀咕,担心合同可能无效。我就想问问,施工合同有效的特定要件到底有哪些呢?我好对照看看自己签的合同有没有问题,别最后白忙活一场。
展开 view-more
  • #施工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施工合同的有效要件,是确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权利义务能够得到法律保障的关键因素。以下从多个方面详细阐述施工合同有效的特定要件。 首先是主体资格方面。合同双方当事人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主体资格。对于施工方来说,必须具有与所承接工程相匹配的资质等级。依据《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等,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也就是说,如果施工方不具备相应资质,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其次是意思表示真实。这意味着合同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例如,一方以虚假的工程情况欺骗另一方签订合同,或者通过威胁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合同,这样的合同就不符合意思表示真实的要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之一。 再者是合同内容合法。施工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比如,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否则该条款无效。同时,合同不能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违反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的内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对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违反这些规定的合同内容将不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是形式要件。施工合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无据可查。书面合同应包含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综上所述,施工合同有效的特定要件包括主体资格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以及符合形式要求等方面。只有同时满足这些要件,施工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