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一方借款,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责任?


在法律上,判断夫妻双方一方借款,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责任,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概念。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双方一起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简单来说,就是这笔钱是夫妻一起花的,或者是一起决定去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借款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夫妻双方都在借条上签了名,或者一方借款后另一方进行了追认(比如通过聊天记录、书面声明等表示愿意一起承担这笔债务),那么毫无疑问,这笔借款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需要承担责任。 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例如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孩子教育费用、老人医疗费用等借的钱,即使另一方不知情,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同样要承担责任。这是因为这些开销是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所必需的。 然而,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用于个人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或者用于个人投资且投资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不过,债权人要是能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另一方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所以,当遇到夫妻一方借款的情况时,另一方是否承担责任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关键在于看借款是否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