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董事长挪用公司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公司董事长私自挪用了公司的资金,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董事长挪用公司资金达到什么程度会被立案呢?我希望知道具体的金额标准和相关情况,好判断是否要采取进一步措施。
展开 view-more
  • #挪用资金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董事长挪用公司资金罪,实际上准确的说法是挪用资金罪。这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犯罪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是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二是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是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通俗来讲,如果董事长把公司的钱拿出去自己用,或者借给别人,达到上述金额和情形标准,就会被立案追诉。比如,董事长挪用了5万以上的资金,超过3个月都没还回公司;或者用这5万去做投资等营利的事;又或者挪用3万去干违法的事,这些情况都符合立案条件。对于这类犯罪,我国《刑法》也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犯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