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最近发现大股东有挪用公司资金的迹象。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公司股东挪用资金达到什么情况会被立案呢?我需要掌握哪些关键信息来判断是否可以去报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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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犯罪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司股东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首先,如果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就达到了立案标准。这意味着股东挪用资金后,在三个月内没有归还,且金额达到五万元,就可能面临刑事追诉。 其次,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也会被立案。这里的营利活动,就是用挪用的资金去赚钱,比如投资、做生意等。不管挪用时间长短,只要用于营利且数额达到五万,就会被追究责任。 最后,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同样要立案。非法活动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像赌博、贩毒等。这种情况下,因为涉及非法行为,所以立案标准的金额相对低一些。 总之,对于公司股东挪用资金的行为,法律有明确的立案标准来保障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现有股东挪用资金且符合上述情形,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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