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是两类重要的职务犯罪,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立案标准。 首先来了解一下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概念。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则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也在该规定中有明确表述: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由此可见,无论是滥用职权罪还是玩忽职守罪,其立案标准都与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相关。这些标准的设定,旨在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不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