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判断人体损伤程度的重要依据,它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确定伤害行为的性质、定罪量刑以及民事赔偿等方面都起着关键作用。 首先,人体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三个等级。重伤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例如,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则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在各个损伤类型上都有详细的规定。以颅脑、脊髓损伤为例,重伤一级包括植物生存状态、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等严重情况;重伤二级如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²以上等;轻伤一级有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等;轻伤二级包括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等;轻微伤则是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头皮擦伤面积5.0cm²以上等。 在鉴定时,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该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它为司法机关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在民事赔偿案件中,损伤程度的鉴定结果会影响赔偿金额的确定;在刑事案件中,更是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轻重的重要参考。总之,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