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我在网上看到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是违法的,我有点担心自己的一些资金操作可能涉及这个问题。我想知道具体达到什么标准会被追诉,这样我也能心里有数,看看自己的情况有没有问题,能不能给我详细讲讲这个追诉标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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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简单来说,就是没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擅自开展资金支付和结算的活动。比如常见的用POS机为别人刷信用卡套取现金等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一是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二是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如果违法所得数额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同样也会被追诉。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就属于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所以大家在进行资金业务操作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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