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怎么进行补偿?

我家的房子在国有土地上,现在面临征收,我不太清楚征收补偿是怎么算的。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补偿呢,有哪些补偿项目呢,具体的补偿流程又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专业人士帮我解答一下这些疑问。
展开 view-more
  • #房屋征收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是一个受到广泛关注的问题,涉及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补偿的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是补偿中的重要部分。这部分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也就是说,你的房子值多少钱,会有专业的评估机构根据市场情况来评估。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是为了保障被征收人在搬迁过程中的权益。如果征收方提供了周转用房,那么就不用支付临时安置费。但如果没有提供,就需要按照规定支付临时安置费,让被征收人有地方住。 对于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如果你家的房子是用于经营的,因为征收导致无法正常经营,那么就可以获得这部分补偿。 关于补偿的流程,一般是先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然后根据公众意见进行修改。之后,按照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如果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总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流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会得到保障。在整个过程中,被征收人要积极了解相关法律和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