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继父作为监护人,信息关系是怎样的?

我母亲再婚了,继父现在承担起了对我的监护责任。我不太清楚继父作为我的监护人,在各种信息里我们的关系该怎么体现,比如学校登记、办理证件啥的,这种继父监护人的信息关系到底是怎样确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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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父监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监护人这个概念。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在家庭关系中,当亲生父母一方去世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另一方再婚,继父就可能成为继子女的监护人。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而继父如果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那么继父就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父母,从而具有监护人的资格。 在信息关系体现上,在学校登记、办理证件等场景中,继父作为监护人,通常在相关表格或者文件里填写与孩子的关系为“继父”。这样既明确了双方的身份关系,又符合法律规定。因为继父通过与母亲的婚姻关系以及对继子女的抚养行为,在法律上建立了监护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信息的准确登记,有助于保障继子女在教育、医疗等各方面的权益,也便于相关机构在必要时能够准确联系到监护人,履行相应的告知和沟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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