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的步骤与要点是什么?


合同订立有其特定的步骤和要点。 首先说步骤,合同订立的标准程序是要约和承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要约就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接受的意思表示,比如您去商店买东西,商家标明某商品价格多少,这就是一个要约。发出要约的一方叫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叫受要约人。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当受要约人表示同意要约的内容时,合同一般就宣告成立了。 除了要约和承诺这个核心流程,在实际中还有一些前期准备步骤。比如要明确合同的目的和需求,确定交易性质、双方身份、合同目标、期限等重要信息;要进行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这是签订合同前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还要对合作方进行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 。之后制定初步协议草案,包含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接着双方进行洽谈和协商,对条款进行讨论修改。协商一致后,审核合同草案,确保条款准确无误、合法合规,这一步最好有律师等专业人士参与。最后签署合同,一般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有些合同按国家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要在审批后才正式生效。 再讲讲要点。订约主体要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且订立合同必须“依法”进行,也就是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双方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不能有分歧。同时要注意担保问题,如果涉及保证,要选择有担保能力的保证人,订立保证合同要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并且明确保证范围;涉及抵押等担保方式也都要按法律规定操作。另外,合同条款要清晰明确,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防止日后产生纠纷。 相关概念: 要约: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订约主体:实际订立合同的人,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