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直行车辆相撞,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在两车都是直行且发生相撞的情况下,责任认定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简单来说,就是看谁的行为对事故发生影响更大,谁的过错更严重。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例如,一辆车在直行时存在超速、闯红灯、违规变道等违法行为,从而引发了与另一辆正常直行车辆的碰撞,那么有违法行为的这辆车就要承担全部责任。就好比,甲车辆在直行过程中超速行驶,来不及刹车撞上了正常直行的乙车辆,此时甲车辆应负全部责任。 第二种情况,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比如,两辆车都存在一定的过错,一辆车稍微偏离车道,另一辆车没有保持安全车距,最终导致相撞,那么可能会根据双方过错的具体情况,判定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或者双方过错程度相当,就承担同等责任。 第三种情况,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比如,突然有行人冲进车道,两车为了避让行人而发生碰撞,这种情况下各方都没有主观上的过错,就都不用承担责任。 在实际处理中,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多方面的证据来综合判断责任。如果对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不服,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总之,都是直行车辆相撞的责任认定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