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款不还到法院起诉有归属地吗

我有个朋友欠我钱一直不还,我打算去法院起诉他。但我不知道起诉有没有规定要在哪个地方的法院进行,是必须在我朋友住的地方起诉,还是我这边也可以呢?我想了解一下关于欠款不还起诉法院归属地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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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欠款不还到法院起诉是有归属地规定的,也就是法律上说的管辖法院问题。 一般来说,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被告住所地,简单理解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要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那就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就是被告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例如,张三户籍在A市,但他在B市已经连续住了两年,那么B市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该法人或组织注册登记的地址所在法院管辖。 另外,如果同一诉讼有几个被告,他们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那么这些法院都有管辖权。 在欠款纠纷里,如果涉及合同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通俗讲,就是把钱借给别人的这一方所在地。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相关概念: 被告住所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履行义务的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借贷关系里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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