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民一庭对当前民事审判难点有哪些意见?


最高法院民一庭针对当前民事审判难点给出的意见,对民事审判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以下从几个常见的民事审判难点领域,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为您通俗解释这些意见。 首先,在婚姻家庭纠纷方面。比如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实际审判中,像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增值部分如何认定等问题是难点。最高法院民一庭的意见强调,要区分该增值是自然增值还是基于夫妻共同经营、管理等行为产生的增值。自然增值一般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而基于夫妻共同行为产生的增值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一意见是对法律规定在实际审判中的细化,让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有更明确的指引。 其次,在侵权责任纠纷领域。对于一些新型侵权行为,如网络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有相应的原则性规定。最高法院民一庭针对网络侵权审判难点提出,要准确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当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被侵权人的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在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知道”网络用户侵权行为时,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网络服务的性质、规模、技术能力等。 再者,在合同纠纷方面。合同的效力认定是一个重要的难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规定了合同有效的要件。最高法院民一庭对于一些存在争议的合同效力问题给出意见,比如对于阴阳合同,要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来判断哪一份合同是双方真实履行的合同,进而认定其效力。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要进一步区分该强制性规定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还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只有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会被认定无效。 此外,在物权纠纷中,对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在实际审判中,存在一些未办理登记但有实际交易行为的情况。最高法院民一庭的意见指出,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的交易目的、是否支付合理对价、是否实际占有等因素,来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如果当事人已经支付了全部或大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不动产,虽然未办理登记,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其合法权益。 最高法院民一庭针对当前民事审判难点的意见,是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进行的细化和明确,对于准确适用法律、公正审理民事案件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些意见帮助法官更好地处理复杂的民事纠纷,也为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清晰的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