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收入时广告费怎么进行纳税调整?

我开了个小公司,这一年还没什么收入,但为了打开市场做了不少广告,花了一些广告费。到了纳税的时候,就很疑惑没有收入的情况下,这些广告费该怎么进行纳税调整,不知道税务上是怎么规定的,怕处理不好出问题,想了解具体的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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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告费纳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税务处理中,广告费的纳税调整是一个重要环节。当企业没有收入时,广告费的纳税调整需要依据相关税收法规来操作。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广告费扣除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里所说的销售(营业)收入,通常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视同销售收入等。 当企业在某一纳税年度没有收入时,按照上述规定,由于计算扣除限额的基数“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为零,那么当年可扣除的广告费限额也就为零。也就是说,企业当年发生的广告费支出在该年度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广告费就浪费了。对于当年超限额或因无收入无法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需要做好相关的台账记录,准确核算每年的广告费支出以及结转扣除的情况。在后续年度有销售(营业)收入时,再按照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计算可扣除限额,并结合以前年度结转的广告费,在规定限额内进行扣除。 例如,企业在第一年没有收入,发生了10万元广告费,这10万元在第一年不能扣除,全部结转至第二年。第二年企业有了100万元的销售(营业)收入,按照15%的扣除比例,第二年可扣除的广告费限额为15万元(100×15%),那么第一年结转的10万元广告费在第二年就可以全额扣除。如果第二年发生了5万元广告费,加上第一年结转的10万元,共计15万元,也刚好在扣除限额内,都可以在第二年扣除。 总之,企业在没有收入时发生的广告费,虽当年不能扣除,但可结转以后年度,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进行扣除。企业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和账务处理,以确保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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