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务机关税收保全措施期满后怎么处理?

我遇到了税务机关对我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情况,现在这个措施的期限快到了,我不太清楚之后会怎样处理。我很担心会对我造成不利影响,也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做什么,想了解一下税务机关在税收保全措施期满后会有哪些具体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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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收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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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为了保证税款征收,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当税收保全措施期满后,税务机关会依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如果纳税人在税收保全措施期限内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缴纳了税款,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措施。这意味着税务机关会解除对纳税人存款的冻结,归还被查封、扣押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纳税人可以恢复对这些财产的正常使用和处置。 要是纳税人在税收保全措施期满后仍未缴纳税款,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另外,如果税务机关未按照规定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税收保全措施期满时,纳税人要密切关注自己的纳税情况和税务机关的动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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