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应在多少天内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我公司的财产被税务机关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现在情况已经符合解除的条件,我不太清楚税务机关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解除这个保全措施,担心他们拖延时间影响我公司正常运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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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为了保证税款征收,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的案件,采取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 关于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的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 这意味着,当纳税人履行了纳税义务,税务机关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来解除保全措施。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不必要的保全措施影响纳税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如果税务机关没有按照规定时间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给纳税人造成损失的,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进行赔偿。所以,一旦纳税人缴纳了相应税款,就可以依据此规定要求税务机关及时解除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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