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人任职两家公司如何扣税?

我同时在两家公司任职,每月都有两份工资收入。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扣税,是两家公司分别扣,还是要我自己去申报?具体的扣税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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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重任职扣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一个人在两家公司任职时,扣税问题需要明确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和操作流程。首先,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在这种情况下,两家任职公司都属于扣缴义务人,它们会各自按照规定,对支付给您的工资薪金进行预扣预缴。每个月,两家公司分别根据您在本公司的收入情况,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税款。累计预扣法就是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两家公司在预扣预缴时,都会扣除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但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全年的减除费用总共只能扣除6万元。所以,到了年度终了,您需要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等相关规定,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您需要汇总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这样做是为了确保您按照正确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避免少缴或多缴税款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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